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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安局互联网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货物及服务竞争性谈判第二次公告

   采购人(公章): 泰安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李主任   办公电话:8275084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泰安岱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6号
   联系方式:单磊  0538-8212448,13954853980,0538-8212448(传真)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互联网电子物证检验鉴定实验室货物及服务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
   3、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至指定地点
  4、采购项目简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DZCG-2011HF-013
   5、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二、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应具备: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2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至5:00;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号泰安岱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楼政府采购代理中心(电话传真:0538-8212448)。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法人代表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凭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红章)及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请于2012年2月17日上午9:30 前在开标地点验证。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每份(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6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我公司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采购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采购文件邮寄给贵方。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和遗失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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