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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卫校新校区室外广场石材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澄清
一、招标人:山东省泰安卫生学校
二、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泰安卫校新校区室外广场石材采购
项目编号:XDZB-2010-030-02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0年6月10日
五、公告澄清日期:2010年6月12日
六、澄清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各标段供应商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还应具有如下资质条件:
(1)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生产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开采证;(3)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澄清信息为: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各标段供应商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还应具有如下资质条件:
(1)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生产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2)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肖砚利
泰安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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